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变更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LG202500013(LGZXDL-2025-0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报价文件 二、参与价格扣除的证明文件(可选项)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五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第一处,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第二处,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第三处,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单位,而是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
第四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处查看);
第五处,在“□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或“□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两处中选择一处打√;如选择在“□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一处打√,还须在此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同时请注意:“□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 中所称的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项目中的货物制造商应当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中明确列明。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变更为: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单位,而是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
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处查看);
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相对应的名称;
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中填写对应的行业类别;
在“企业名称”中填写所承接的企业名称,并如实填写该企业需要填报的其他情况;
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个选项中填写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一个。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 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本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日期:2025年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更新,请根据最新版本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1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755-28945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龙平西路12号天集雅苑1号楼A栋A303
联系方式:0755-2899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5-28996869
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