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2024年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LG20230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2024年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采购公告中的“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27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7万元”更正为“本项目拟定控制金额:人民币2736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73600元”;
2.将原招标文件项目基本信息表中的“年度费用总价控制在人民币27万元”变更为“拟定年度控制金额为人民币273600元”。
3.将原招标文件中:
1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4.1 1、评审标准: 4.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承接区域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项业绩得50分;满分100分。 4.3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专业师资情况 | 10 | 投标人在该送教上门服务项目中投入的师资情况,教师须接受过特殊教育、医学康复、护理、心理等相关专业训练。 (1)学历:达到专科或以上,每1人满足,得5分,该项累计最高得40分; (2)相关工作经验(从毕业证获取的时间开始计算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达到3年及以上,每1人满足,得15分;2年以上且3年以下,每1人满足,得5分,该项累计最高得60分。 提供与专业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专业学习或训练提供相关培训证书,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导致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
变更为:
1 | 同类项目业绩 | 7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承接区域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项业绩得50分;满分100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专业师资情况 | 10 | 投标人在该送教上门服务项目中投入的师资情况,教师须接受过特殊教育、医学康复、护理、心理等相关专业训练。 (1)学历:达到专科或以上,每1人满足,得5分,该项累计最高得40分; (2)相关工作经验(从毕业证(大专或以上)获取的时间开始计算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达到3年及以上,每1人满足,得15分;2年以上且3年以下,每1人满足,得5分,该项累计最高得60分。 提供与专业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专业学习或训练提供相关培训证书,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导致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
4.将原招标文件中:
四、服务要求:
(7)完善送教服务工作档案:送教教师做好送教工作记录,每次送教都要填写记录表,学期末交送教单位备案存档。档案包括:学生基本情况、评估资料、送教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和康复服务方案等。档案符合福田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求。
(8)个别化教育:负责送教上门的专业人员根据残疾儿童的类型、需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并与家长协商一致后实施。每名学生须有完整的评估、教学、反馈等详细资料,中标单位需每半学年上交福田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一次。
(9)安全保障:为送教上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送教过程中,为了保护送教人员及被送教学生安全,须两名人员共同前往被送教家庭进行送教活动。
(10)健康管理: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准掌握所有员工送教上门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按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健康管理等。
(11)送教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24-55岁;品行优秀、有爱心、有耐心、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提供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专科以上学历,有特殊教育、心理咨询、医学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师资队伍保证一年期的稳定性,能完成合同期限内的送教上门服务任务。
变更为:
(7)完善送教服务工作档案:送教教师做好送教工作记录,每次送教都要填写记录表,学期末交送教单位备案存档。档案包括:学生基本情况、评估资料、送教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和康复服务方案等。
(8)个别化教育:负责送教上门的专业人员根据残疾儿童的类型、需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并与家长协商一致后实施。
(9)安全保障:为送教上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送教过程中,为了保护送教人员及被送教学生安全,须两名人员共同前往被送教家庭进行送教活动。
(10)送教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24-55岁;品行优秀、有爱心、有耐心、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提供三甲医院体检报告);专科以上学历,有特殊教育、心理咨询、医学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起始学历开始计算);师资队伍保证一年期的稳定性,能完成合同期限内的送教上门服务任务。
5.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其他事项 1、关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说明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变更为: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投标人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提供声明函作为依据,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内容不满足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程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期: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
日期:
变更为: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3)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五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第一处,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第二处,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第三处,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单位,而是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
第四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处查看);
第五处,在“□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或“□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两处中选择一处打√;如选择在“□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一处打√,还须在此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中型或小型或微型;
同时请注意:“□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提供其他______企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制造的货物” 中所称的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项中的货物制造商应当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清单”中明确列明。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1、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
致: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_单位的(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致: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白湖路1号
联系方式:0755-28924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4001号万汇大厦901
联系方式:0755-2899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55-28996869/13424289876
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9日